事证第 143072501064 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桃源县青林回族维吾尔族乡社会事务管理站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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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桃源县青林回族维吾尔族乡社会事务管理站((桃源县青林回族维吾尔族乡综合文化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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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主要承办社会保障、民政与社会救助、农村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社会事务工作;承担乡村文化宣传和文化事业建设、农村广播影视管理服务,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协助有关部门管理乡镇文化市场和文物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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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桃源县青林回族维吾尔族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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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马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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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11.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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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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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桃源县青林回族维吾尔族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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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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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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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
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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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公益 |
从业人数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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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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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14年度,我单位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农民利益维权和农民负担监管工作。 今年健全和完善了《青林回维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青林回维乡农民维权和农民负担工作考核细则》《青林回维乡农民负担工作责任制》制定了《青林回维乡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整改方案》。并针对市里提出的8个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改,11月份通过了市减负办、市纠风办的检查验收,摘掉了我乡“涉农涉负问题”重管乡镇的帽子。 (二)群众文化工作。 今年高标准完成了“村村响”工程,全乡8个村的广播安装结束。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今年4月份采菱村举办的“我爱采菱”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影响广泛,我乡组织的女子龙灯参加了县里举行的”百龙大赛”并获得了“优胜奖”。青林村的广场舞参加了全县广场舞大赛,表现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文化保护公共得到了市里表彰,即将开展采菱城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编规工作。 (三)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健全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措施,重点抓防范,跟踪抓整改,取得了实际性效果,初步通过了“市场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验收。 二、取得的主要效益 (一)市减负办和市纠风办对我乡减负时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做法提出了赞扬和认可,并作为优秀典型于12月14日在《常德日报》上刊登,向全市推广减负经验。 (二)采菱村举办的“我爱采菱”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影响广泛,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给予人力物力支持,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等部门领导亲自到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打算。 (一)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对于群众的述求,认真听,耐心解释,给予满意的答复。坚持对前来办事的群众,热心接待,耐心解释,优化服务,对农村土地纠纷进行积极调解,优化矛盾。 (二)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公开透明办事,搞好廉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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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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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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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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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马华 联系电话:13974269248 报送日期:2015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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