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第 143072501076 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桃源县盘塘镇社会事务管理站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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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桃源县盘塘镇社会事务管理站((桃源县盘塘镇综合文化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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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主要承办社会保障、民政与社会救助、农村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社会事务工作;承担乡村文化宣传和文化事业建设、农村广播影视管理服务,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协助有关部门管理乡镇文化市场和文物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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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桃源县盘塘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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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毛远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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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4.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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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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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桃源县盘塘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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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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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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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305 |
1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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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桃源县盘塘镇社会事务管理站 |
从业人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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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我单位今年以来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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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政策和法律法规,调查和提供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就业.失业动态状况,为辖区下岗和失业人员提供求职登记.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和档案管理等,接收.管理退休和失业人员,并为其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承办各种社会保险业务,上报劳动保障工作的相关统计数据,资料。 二.负责宣传民政工作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镇抗灾工作,及时准确上报灾情,接受,管理,分配,登记分配,发放救灾款物,负责五保供养工作,负责申报.审批农村低保,办理医疗救助申报。 三.负责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本镇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调查处理事故。 四.负责宣传农村经济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调解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五.负责宣传乡村文化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文化事业建设,协助有关部门管理乡镇文化市场和文物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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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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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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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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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张伟 联系电话:13762695396 报送日期:2015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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