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第 143072501021 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桃源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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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桃源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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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宗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优质高效的社会服务,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保证我县文化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业务范围:负责对全县文化市场实施监督检查,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负责制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件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信息网络传播中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非法设立广播机构、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非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负责查处广播电影电视制作、播出和经营中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经营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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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桃源县漳江镇文昌中路0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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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杨家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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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11.9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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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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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桃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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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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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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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
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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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桃源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从业人数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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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按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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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桃源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14年桃源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在县委.县政府和文广新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责,严格执法,大力打击了文化市场中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有效地促进了我县文化市场健康繁荣有序的发展。一是大力宣传文化市场的各类法律法规。举办经营业主法律法规培训班,使经营业主知法懂法、守法的经营,利用宣传车、宣传资料、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广泛宣传。二是依法行政,严格审批,严格按照法定条件从严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办理。全年没有发生一起违规审批。三是专项治理,成绩显著。今年重点开展了对网吧、音像、印刷等市场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有效地解决了网吧市场接纳未成年人进入、音像制品市场、印刷市场无证非法经营等突出问题。受到了市支队的表扬。 同时负责查处非法设立广播机构、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非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负责查处广播电影电视机构的违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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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2011年4月20日至2016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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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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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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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邹春桃 联系电话:13975613883 报送日期:2015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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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陈金权 联系电话:6611233 报送日期:2015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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