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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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兴隆街乡水利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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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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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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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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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兴隆街乡水利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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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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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承担水利工程的建设监管、区域内河道湖泊的综合治理、防汛抗旱、堤防管理、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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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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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兴隆街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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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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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春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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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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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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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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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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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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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兴隆街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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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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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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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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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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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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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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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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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兴隆街乡水利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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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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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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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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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今年以来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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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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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水法宣传,营造良好管理氛围。积极宣传节约用水知识,合理利用水资源,我站在节水宣传周、宣传月活动中,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节约用水宣传单的形式大力宣传节水、合理用水、珍惜每一滴地下水。 2、组织制订本乡水利建设总体规划、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近期水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河流、沟渠和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排涝、水电、节水、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河道整治等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 3、统一监督管理本乡水资源,组织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河流流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管理、保护水资源。 4、指导本乡农村农田水利工作;组织和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安全饮水、水污染治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5、组织、指导本乡水土保持工作;监督检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实施情况,对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进行监督管理。 6、承担本乡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本乡防汛防旱工作,对重要河道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及时掌握本乡区域内的水情、雨情、工情、汛情;积极开展灾情、水毁工程情况调查;按照乡落实好各项度汛措施,做好群众转移等工作。 7、承办县水利局和乡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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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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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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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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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没有涉及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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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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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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