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将其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多次作出明确部署,持续加大改革力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我省认真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工作,先后分两批审议通过清理规范的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共153项。为让企业和群众更全面了解省政府2013年以来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现向社会集中公布如下。
省政府已公布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序号 | 中介服务 事项名称 | 涉及的审批 事项项目名称 | 审批部门 | 处理决定 |
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表)编制 | 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 省发改委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2 | 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 权限内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省发改委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项目申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3 | 水电站项目竣工验收 | 国家重点建设水电站项目和国家核准(审批)水电站项目竣工验收 | 省发改委 (省能源局)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验收,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验收 |
4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评价报告编制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销售许可 | 省经信委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安全生产评价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5 |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安全评价报告编制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销售许可 | 省经信委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安全生产评价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6 | 营业性射击场枪支(弹药)库安防检测 | 设立营业性射击场审批 | 省公安厅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7 | 配售民用枪支许可企业的枪支(弹药)库安全防范检测 | 企业配售民用枪支许可 | 省公安厅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8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 | 四公顷以上集体建设用地许可 | 省国土资源厅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评估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9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含土地复垦)方案编制 |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 省国土资源厅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方案,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方案技术评估、评审 |
10 | 古生物化石发掘方案编制 | 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发掘和出境许可 | 省国土资源厅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方案,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方案技术评估、评审 |
11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 |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 省国土资源厅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方案,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方案技术评估、评审 |
12 |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编制 | 勘查矿产资源审批 | 省国土资源厅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方案,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方案技术评估、评审 |
13 | 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编制 | 勘查矿产资源审批 | 省国土资源厅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方案,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方案技术评估、评审 |
14 |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 | 权限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 | 省国土资源厅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评估报告,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评估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15 | 测绘仪器检测 | 测绘资质资格审批 | 省国土资源厅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测绘仪器检测依法由质监部门开展 |
16 | 矿业权转让鉴证和公示 | 勘查矿产资源审批 | 省国土资源厅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矿业权交易机构进行鉴证和公示,改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发布矿业权转让公示信息并出具公示无异议的意见 |
17 | 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 |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 省国土资源厅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具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出具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意见,改由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核查 |
18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编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 | 省环保厅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9 |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编制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 省环保厅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监测,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监测 |
20 | 燃气经营企业安全评价 | 燃气企业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 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21 |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A证)继续教育培训 |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任职资格审批 | 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 | 申请人按照继续教育的标准和要求可参加用人企业组织的培训,也可参加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组织的培训,审批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必须参加特定中介机构组织的培训 |
22 |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B证)教育培训 |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任职资格审批 | 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 | 申请人按照继续教育的标准和要求可参加用人企业组织的培训,也可参加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组织的培训,审批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必须参加特定中介机构组织的培训 |
23 |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C证)教育培训 |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任职资格审批 | 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 | 申请人按照继续教育的标准和要求可参加用人企业组织的培训,也可参加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组织的培训,审批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必须参加特定中介机构组织的培训 |
24 | 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 | 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认定 | 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 | 申请人按照继续教育的标准和要求可参加用人企业组织的培训,也可参加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组织的培训,审批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必须参加特定中介机构组织的培训 |
25 |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 |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认定 | 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 | 申请人按照继续教育的标准和要求可参加用人企业组织的培训,也可参加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组织的培训,审批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必须参加特定中介机构组织的培训 |
26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 省立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审查,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审查 |
27 | 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转让价值评估 | 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审批 | 省交通运输厅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28 | 省立项交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 | 省立项交通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省交通运输厅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初步设计,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初步设计技术评估、评审 |
29 | 省立项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图编制 | 省立项交通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省交通运输厅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施工图,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施工图技术评估、评审 |
30 | 交通建设项目造价文件编制 | 省立项交通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省交通运输厅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造价文件,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31 |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编制 | 涉及公路(含高速公路)施工许可 | 省交通运输厅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技术评价报告,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技术评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32 |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在通航河流上兴建临河、跨河、拦河的工程建设项目及其他设施有关通航标准和技术条件审核 | 省交通运输厅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组织编制项目评价材料,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评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33 | 省立项交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咨询 | 省立项交通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省交通运输厅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审查,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审查 |
34 | 省立项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咨询 | 省立项交通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省交通运输厅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审查,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审查 |
35 | 交通建设项目造价审查咨询 | 省立项交通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省交通运输厅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审查,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审查 |
36 |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交)工验收质量鉴定 |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和国家重点公路工程施工许可 | 省交通运输厅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质量鉴定 |
37 | 国家重点水运建设项目竣(交)工验收质量鉴定 | 省立项港口、航道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和国家重点水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省交通运输厅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质量鉴定 |
38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 | 权限内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 省水利厅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报告书,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报告书技术评估、评审 |
39 | 入河湖排污口设置论证 | 权限内入河湖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审核 | 省水利厅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论证报告,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论证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40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省立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设施竣工验收 | 省水利厅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报告书,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报告书技术评估、评审 |
41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 省立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设施竣工验收 | 省水利厅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报告,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审批部门完善标准,按要求开展现场核查 |
42 | 湘江流域占用水域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湘江流域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审批 | 省水利厅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报告,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43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 | 权限内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涉河管理事项审批 | 省水利厅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评价报告,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评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44 |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 | 洞庭湖区河道、湖泊、洲滩的开发利用许可和权限内洪泛区、蓄滞洪区非防洪建设项目审批 | 省水利厅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报告,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45 | 水利工程是否符合流域治理、开发、保护要求或防洪要求专题论证 | 水利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 | 省水利厅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报告,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46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 | 省立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设施竣工验收 | 省水利厅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技术评估,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技术评估 |
47 |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制 | 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省安监局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48 |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评价报告编制
|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省安监局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49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 | 权限内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及其改扩建审批 | 省安监局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50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省安监局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51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报告编制 |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和经营许可证核发 | 省安监局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52 |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 |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省安监局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53 |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评价报告编制 |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省安监局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54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 | 权限内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 | 省安监局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55 | 职业病防护设施专项设计 |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权限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 | 省安监局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设计,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设计,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设计技术评估、评审 |
56 | 人防工程建设监理 | 权限内单独修建人防工程的立项审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备案 | 省人防办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监理,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57 | 人防工程设计 | 权限内单独修建人防工程的立项审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备案 | 省人防办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设计,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设计,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设计技术评估、评审 |
58 | 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 权限内单独修建人防工程的立项审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备案 | 省人防办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审查,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审查 |
59 | 防护防化设备质量检测 | 权限内单独修建人防工程的立项审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备案 | 省人防办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 |
60 | 设立民办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资产审计 | 民办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设立、分立、合并、终止和变更名称、举办者、办学地址审批 | 省教育厅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产审计报告。 |
61 | 实施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和高级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人验资 | 中外合作办学审批 | 省教育厅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验资证明。 |
62 | 实验动物及其饲料、垫料、环境设施质量检测 | 实验动物许可证核发 | 省科技厅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63 | 无线电台(站)设置所需的电磁环境测试 | 跨市州设置、使用、变更、停用、撤销无线电台(站)审批 | 省经信委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电磁环境测试报告,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64 | 地球站站址电磁环境测试 | 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 | 省经信委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电磁环境测试报告,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65 | 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基金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省民政厅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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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基金会注销清算报告审计 | 基金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省民政厅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注销清算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 |
67 |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全省性社会团体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省民政厅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 |
68 | 社会团体注销清算报告审计 | 全省性社会团体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省民政厅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注销清算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 |
69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省级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省民政厅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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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清算报告审计 | 省级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省民政厅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注销清算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 |
71 | 设立技工学校申请人验资 | 设立技工学校审批 | 省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厅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验资证明。 |
72 |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人验资 |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 | 省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厅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证明注册资本,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证明,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73 |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报告编制 |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 省国土资源厅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 |
74 | 压覆矿产资源查询 | 权限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 | 省国土资源厅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压覆矿产资源的查询信息,改由审批部门自行查询。 |
75 |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编制 |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 省国土资源厅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报告,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76 |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 |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 省国土资源厅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77 | 放射性监测报告编制 | 辐射安全许可 | 省环保厅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放射性监测报告,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78 | 放射性同位素野外示踪实验环境影响评价 | 放射性同位素野外示踪试验审批 | 省环保厅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79 |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人财务报表审计 | 权限内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 | 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80 | 乙级、暂定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人财务报告审计 | 乙级、暂定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 | 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
81 | 收费公路权益转让所需的会计报告编制 | 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审批 | 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承办)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会计报告,审批部门严格审核收费公路权益转让资产评估报告。 |
82 | 收费公路权益首次转让所需的公路竣工财务决算编制 | 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审批 | 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承办)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公路竣工财务决算,审批部门严格审核收费公路权益转让资产评估报告。 |
83 | 收费公路权益首次转让所需的公路竣工审计报告编制 | 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审批 | 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承办)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公路竣工审计报告,审批部门严格审核收费公路权益转让资产评估报告。 |
84 | 政府投资的收费公路权益转让价值评估 | 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审批 | 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承办)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85 | 权限内公路、水运工程变更设计文件审查 | 省立项交通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省交通运输厅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变更设计审查意见,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变更设计文件审查。 |
86 | 使用非深水岸线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 在港口总体规划区内使用港口非深水岸线审批 | 省交通运输厅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87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编制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批 | 省水利厅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报告,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88 | 出具转基因检测报告 | 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品种审定 | 省农委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进行检测,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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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注册资本证明 | 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含草种、菌种) | 省农委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注册资本证明。 |
90 | 出具渔业水质检测报告 | 水产苗种生产及进出口审批 | 省农委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渔业水质检测报告。 |
91 | 出具水产苗种进口安全影响报告 | 水产苗种生产及进出口审批 | 省农委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水产苗种进口安全影响报告。 |
92 | 肥料田间试验 | 肥料登记 | 省农委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开展肥料田间试验,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开展,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93 | 出具产品主成分指标检测方法验证结论 |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核发 | 省农委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实施相关检验检测并出具相应结论,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94 | 驯养繁殖物种来源证明 | 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审批 | 省农委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证明物种来源,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证明,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95 | 出售收购利用物种来源证明 | 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审批 | 省农委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证明物种来源,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证明,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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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 出具洁净室(区)检测报告 | 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 | 省农委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97 | 拟建机构或设施对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影响评价 | 在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审批 | 省林业厅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拟建机构或设施对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影响评价报告,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98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 权限内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批 | 省林业厅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99 | 重大建设项目对森林公园生态环境及风景资源影响评价 | 国家级、省级森林公园建设项目的定点和设计方案审查 | 省林业厅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重大建设项目对森林公园生态环境及风景资源影响评价报告,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00 |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 森林资源流转项目审批 | 省林业厅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01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验资 | 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 省商务厅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验资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02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计 | 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 省商务厅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计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03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资产评估 | 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 省商务厅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资产评估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04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 省商务厅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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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财务审计 | 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含变更、终止) | 省商务厅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财务审计报告和新进股东的出资能力证明,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06 | 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出资能力证明 | 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含变更、终止) | 省商务厅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和新进股东的出资能力证明,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07 | 拍卖企业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财务审计 | 设立拍卖企业及分公司审批(含变更、终止) | 省商务厅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财务审计审计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08 |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资信证明 |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含设立、变更、终止) | 省商务厅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资信证明,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09 |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 |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 | 省卫计委 | 申请人可按要求提供健康检查证明,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10 | 出具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检测报告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 | 省卫计委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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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材料及配方证明 |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 | 省卫计委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证明,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12 |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检验 |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 | 省卫计委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13 | 设计文件鉴定 |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 | 省质监局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14 | 型式试验 |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 | 省质监局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试验,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15 |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的鉴定评审 |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 | 省质监局 | 不再要求申请人组织鉴定评审,除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实施的外,由审批部门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专业技术组织实施。 |
116 |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的鉴定评审 |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 | 省质监局 | 不再要求申请人组织鉴定评审,除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实施的外,由审批部门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专业技术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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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 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资质许可的鉴定评审 | 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资质许可 | 省质监局 | 不再要求申请人组织鉴定评审,除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实施的外,由审批部门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专业技术组织实施。 |
118 | 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省质监局 | 申请人应按要求参加并通过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组织的考核,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参加特定中介机构组织的考核。 |
119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 |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省质监局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实施产品检验,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20 |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 |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省质监局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实施产品检验,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21 |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经营单位申请人验资 |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经营单位许可 | 省新闻出版 广电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
122 | 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申请人验资证明 | 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 | 省新闻出版 广电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验资报告或资金证明文件。 |
123 | 出版物印刷企业资金证明 | 出版物印刷企业经营许可证核发及其申请兼营、变更、合并、分立审批 | 省新闻出版 广电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金证明文件。 |
124 | 电影发行经营注册资金证明 | 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审批 | 省新闻出版 广电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注册资金证明文件。 |
125 | 电影制片单位资金证明 | 电影制片单位设立、变更、终止审批 | 省新闻出版 广电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金证明文件。 |
126 | 设立广播电视站资金证明 | 设立广播电视站审批 | 省新闻出版 广电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金证明文件。 |
127 | 出版物批发企业资信证明 | 出版物批发企业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兼并、合并、分立的审批 | 省新闻出版 广电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信证明。 |
128 | 技术方案、实施方案或技术评估报告编制 | 设立小功率(100W以下)广播电视转播、发射台及参数变更审批、使用频率(含附加信道)核准和小功率的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 | 省新闻出版 广电局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技术方案、实施方案或技术评估报告,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29 | 报纸、期刊变更刊期、报纸变更开版、出版资信证明 | 报纸、期刊变更刊期、报纸变更开版、出版增期审批 | 省新闻出版 广电局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资信证明,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30 | 设立出版物批发企业资信证明 | 设立出版物批发企业审批 | 省新闻出版 广电局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资信证明,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31 | 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资信证明 | 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的设立、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 省新闻出版 广电局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资信证明,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32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 | 权限内冶金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省安监局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33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专篇编制 | 权限内冶金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省安监局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专篇,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34 |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 |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省安监局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35 | 危险性较大的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检测检验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省安监局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 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36 |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操作资格认定 | 省安监局 | 申请人可按要求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培训,也可参加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组织的培训,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参加特定中介机构组织的培训。 |
137 | 烟花爆竹企业厂房和仓库等基础设施、生产设备、生产工艺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检测检验 | 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省安监局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检测检验证明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检验,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38 |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 | 权限内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进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 省安监局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39 | 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坑探工程安全专篇编制 | 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省安监局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坑探工程安全专篇,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40 | 导游人员从业健康证明 | 导游人员从业资格 证书核发 | 省旅游局 | 申请人可按要求出具健康证明材料,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县级以上医院提供服务。 |
141 | 设立融资性担保机构的验资 | 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批 | 省政府金融办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验资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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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 设立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股东持续出资能力证明 | 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批 | 省政府金融办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出具证明,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43 | 融资担保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验资 | 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批 | 省政府金融办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验资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44 | 融资担保公司变更股东的股东持续出资能力证明 | 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批 | 省政府金融办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出具证明,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45 | 药品检验报告 | 药品委托生产批准 | 省食品药品 监管局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药品检验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46 | 出具生产环境条件检测报告 | 化妆品生产许可 | 省食品药品 监管局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化妆品生产环境条件检测,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47 | 出具食品检验报告 | 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省食品药品 监管局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检验,也可以委托有合法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检验,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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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 医疗器械注册检测 | 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 省食品药品 监管局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检验机构编制医疗器械检测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49 |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 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 省食品药品 监管局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50 | 生产环境检测(仅限生产无菌医疗器械的企业) | 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核发 | 省食品药品 监管局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进行生产环境检测,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51 |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方案编制 |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实施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 省文物局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方案,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有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修缮方案评估、评审。 |
152 | 建设单位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作业需委托开展的考古勘探发掘 | 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 | 省人民政府(省文物局承办)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开展考古勘探发掘,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开展考古勘探发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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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 建设单位在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需委托开展的考古勘探发掘 | 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 省文物局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开展考古勘探发掘,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开展考古勘探发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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