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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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架桥镇林业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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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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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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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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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架桥镇林业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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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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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承担林业资源的监督管理,林权纠纷处理;指导林业生产、开展林业技术服务、推广林业科学技术、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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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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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架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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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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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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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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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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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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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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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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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架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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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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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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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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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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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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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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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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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架桥林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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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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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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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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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今年以来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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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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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我站在县林业局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条例实施细则》和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一、宣传贯彻林业政策、法律和法规。 二、搞好营林生产,切实抓好采伐迹地更新、退耕还林和生态公益林管理,幼木抚育和油茶低改工作。全年完成造林1100亩,油茶低改1600亩。 三、搞好资源林政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对本镇的各类乱砍滥伐、乱采乱挖活立木和乱占用林地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强对林木经营户的监管,确实维护我镇森林业生产经营秩序。 四、依法依规搞好育林基金的征收工作,100%完成了县林业局年初下达给我镇的年度征收计划。 五、在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紧抓森林防火工作,达到了年初森林防火工作规划,全年本镇未发生不可控森林火灾。 六、配合上级部门对本镇林业生产经营户证照的年审年检工作,山林纠纷调处和林地流转工作。 七、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上级部门的要求,需进一步加强对活立木经营活动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对征占用林地的审批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和生态公益林建设工作,为切实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森林资源,打造山清水秀的美丽农村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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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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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培育 助理工程师 1本 造林 高级工 2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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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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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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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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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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