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县委编委全会研究,同意撤销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组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县政府政务中心管理的股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受理各类交易进场申请;依法发布交易活动信息、组织各类交易活动;负责对进场的交易各方和招标代理机构准入资格进行核验;负责收集和发布相关政策法规信息,建立投标人、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和商品价格等信息库;参与对评标专家库的建设、管理、考核,负责组织抽取评标专家;负责为交易各方提供场地、信息咨询等相关服务,维护交易活动秩序;负责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代收代退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保证金;负责办理进场交易活动情况统计、分析及相关资料的存档调阅工作;负责对交易活动进行监督,配合相关部门对交易活动的投诉举报进行调查处理;承办县委、县政府、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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