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喜获“国家卫生县城”荣誉称号
日前,全爱卫发〔2010〕8号文件正式公布,命名桃源县城为“国家卫生县城”,至此,我县创卫实现了一举夺冠的可喜成绩。
今年以来,全国爱卫办按照国家卫生镇(县城)标准和考核命名办法,对2009年和2010年创建国家卫生镇(县城)的申报镇(县城)进行了评审和社会公示。几年来,我县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环境卫生面貌,提高人民群众文明卫生意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国家卫生镇(县城)标准》的要求,由此我县顺利通过了全国爱卫办的评审验收。我县将以此为契机和新起点,全面深入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城乡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让更多老百姓享有创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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