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0-26 访问次数:15891 信息来源: 【字体: 小 大】
桃源县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稽所更名为桃源县国土资源征稽所
经县委编委全会研究,同意将桃源县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稽所更名为桃源县国土资源征稽所,其职责为:负责全县范围内土地收益金、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收取及国土土地续期管理工作。机构更名后,其机构级别、人员编制等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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